取保候审应当满足的条件有什么

一、

取保候审应当满足的条件有什么

取保候审应当满足的条件有:

1.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

2.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

(资料图)

3.依法应当逮捕,但因患有严重疾病,或是正在怀孕、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不宜逮捕的;

4.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,经过讯问、审查,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;

5.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在法定的侦查羁押、审查起诉、一审、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,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;

6.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,可能出境逃避侦查,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;

7.提请批准逮捕后,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,需要复议、复核的;

8.移送起诉后,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,需要复议、复核的。

二、

取保候审的申请流程

取保候审申请流程如下:

1.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近亲属以书面形式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;

2.公安机关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取保候审申请的,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;

3.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;

4.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,宣告取保候审决定书。

三、

取保候审保证金交多少

找法网提醒您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,保证金的起点金额为一千元,决定机关应综合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、不妨碍刑事活动为原则,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,案件的情节、性质,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经济情况,当地的经济发展条件等情况,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。

取保候审之后的程序为对案件的侦查、起诉和审理。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,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。解除取保候审,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。

关键词:

为你推荐

新股
市场
Copyright@  2015-2022 南极证券网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 粤ICP备2022077823号-13   联系邮箱: 317 493 128@qq.com